京华时报讯(记者王晟) 韩某入室盗窃被抓获。为争取宽大处理,韩某供出销赃同伙,还供述自己冒用他人名义从事违法活动。记者昨天获悉,丰台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韩某提起公诉,法院判处韩某有期徒刑10个月。
2013年12月5日下午4点,民警接李女士报警称家中被盗,民警赶赴现场抓获企图逃跑的韩某。民警对韩某进行核查时,发现其名下信息显示,2010年11月至2013年1月间,因张贴小广告被行政处罚11次之多。为了争取宽大处理,韩某立刻交代了另外两起盗窃行为,并提供线索帮助抓获了收购赃车的刘某。有了自首、立功政策的鼓舞,韩某承认自己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,而这个人正是自己养父的继子。
原来,刚20岁的韩某幼年时被河北省一韩姓人家收养,到10岁时因其顽劣,韩姓人家将其送回领养地并将其户口注销。后韩某来京以发小广告、盗窃为生。在被行政处罚时,韩某报出养父家的户籍地址,出现的却是自己养父继子的名字,韩某索性冒用他的名字,直至被抓。
(原标题:入户盗窃当场落网 小偷供同伙求宽大)
文章关键词: 入户盗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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